生前写有遗嘱,应该如何继承?

如题所述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一定时间内根据遗嘱内容进行财产继承即可。

遗产继承的时效限制如下: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是主要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有以下特征:

第一,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第二,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第三,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第四,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第五,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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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5

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由遗嘱人指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继承法》第三章十六条:遗嘱继承和遗赠: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设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拓展资料: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遗嘱继承人即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的人,由遗嘱人指定,又称指定继承人。各国一般不限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不是法定继承人。在我国实践中,一般倾向于指定继承人限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遗嘱人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但遗嘱必须保留法定继承人中的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人以及胎儿应得的继承份额。指定继承人对遗产中属于特留财产部分无权继承。遗嘱人还可以把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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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所以,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扩展资料:

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情况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参考资料:继承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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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4-11
案例:我父亲前几个月去世了,我们后来整理他的遗物时才发现,他写有一份遗嘱,遗嘱称将他的财产中的二分之一分给已经嫁出去的大姐。我们有四兄妹,我哥哥和弟弟都不同意父亲的遗嘱,家中眼看就要陷入一场纠纷,我想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继承关系的?分析: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以遗嘱的方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其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两种继承方式共同存在时,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应当按遗嘱中的内容执行。遗嘱中未列的遗产,仍可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你父亲在世时订立了遗嘱,将财产中的二分之一给你大姐,这是法律允许的,不能因为你大姐嫁出去了而剥夺其遗嘱继承的权利,当然你父亲处分的财产中应当先区分你母亲的共同财产。你大姐按遗嘱继承后,剩余的财产可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5-08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开始实施,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五条遗产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可以委托遗产执行人来执行。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执行人。
也就是可委托遗嘱执行人来执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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