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就一定能继承吗

如题所述

有遗嘱不一定能继承遗产。
1、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条件的遗嘱,才可能继承财产。
2、如果有多份遗嘱,且内容没有冲突时,多份遗嘱可以同时适用,多份遗嘱都能继承财产。
3、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性。
因此,如果有多份遗嘱,且内容有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那么存在冲突的其他遗嘱不能继承财产。
并不是有遗嘱就一定能继承财产。还需要遗嘱是有效的遗嘱才能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下列条件,如何下列条件的遗嘱就有效,反之则无效:
一、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则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六、遗嘱具有合法的形式。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
需要提醒的是,遗产继承是没有年限的。但是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所谓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有遗嘱的遗产直接按照遗嘱规定予以办理遗产继承。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允许范围内,按照法定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出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因此,若被继承人已通过遗嘱明确指定遗嘱继承人的,则直接按照遗嘱办理。
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养子女有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非婚生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无遗嘱财产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法定继承的人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所谓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均等分配的权利。
有遗嘱没有公证怎样才能继承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嘱并不一定公证才有效的,只要被继承人有行为能力,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被篡改的,遗嘱就有效,按遗嘱的要求继承遗产。
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办理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
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
办理遗嘱公证有什么作用
我国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家属与继承人之前发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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