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专业法律回答,三家人合伙开公司,共同出资,各占百分之三十三的股份,公司开始运作,可是第二年,其中

求专业法律回答,三家人合伙开公司,共同出资,各占百分之三十三的股份,公司开始运作,可是第二年,其中一家人的钱由于是借的,债主要债,那家人就从公司里拿了当初合伙时凑的那么多钱出来还!此时公司已经正常运转,只是没赚到什么钱!请问这家人的股份会减少吗?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应该削减其股份吗?

出资人(更专业的叫法是股东,也就是你说的三个合伙人)用自己的钱缴付了注册资本后,这些钱就成了公司自己的钱,而不再是股东的钱——这是公司法最基本的原理,因为公司是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法律地位的。股东缴付出资后,得到的是“股权”,简单理解就是分红、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利。你可以简单理解为:出资人花钱从公司买股权从而成为股东。
所以,你的那个合伙人是不能随便从公司拿钱的,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除非分红、减资等情形,且这些需要遵从法定的程序——你提到拿钱经过了“手续”,但我认为你指的很可能是财务上的比如记账、审批之类的内部行政手续,而不是真正具有公司法意义的程序。请记住,法定的、股东可以从公司“拿钱”的程序,基本上只有分红和减资,而分红也不是随便把利润一分就可以了,也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外部程序!)。股东随便从公司拿钱的行为可以扣上不同的帽子(都是法定的哦),比如你可能听说过:抽逃出资、出资不实、侵占公司财产等。这些“帽子”所对应的就是相应的法律责任,多数是民事责任,甚至可能是刑事责任。因此简单地说,公司(还记得公司是独立的“人”吧)、公司股东、甚或公司的利益相关方(比如监管机关啊、债权人啊)都可以基于法律赋予的权利要求抽逃公司/侵占公司财产的股东返还财产。我认为要求返还财产才是最符合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诉求,而不是直接考虑“减少”他的股份。
当然,既然你提到了有没有可能导致股东的股份“减少”?这是有可能的,法律术语叫减资。但首先,减资需要一定的公司内部程序(比如股东会决议)和外部程序(工商登记),这意味着减资不是一个想当然的结果,是需要经过一定程序才能实现的结果。第二,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点:你可能会问,减资时,离开的股东能拿到多少钱?出资是缴付了1元就能拿到1元?会不会比1元多(公司盈利了)?会不会比1元少(公司亏损了)?答案是有可能的,原因就是:公司不是银行,你们不是把钱存在了公司里;而是已经把钱花出去了,从公司手里买来了股权——所以减资时你也可以相应的理解为公司把股权又卖回给你——这时的价格是不一定与出资时一样的。鉴于减资的具体程序也比较冗长,你可以自己做研究,从我国的公司法入手是一个不错的主意。追问

拿钱,是经过同意的,手续正常,你的意思是说,如果要重新计算股份,首先是应该要求其将差的钱补上是吗!如果对方要补上是没有权利减股的是吗?

追答

首先我还是对你这个“拿钱手续正常“很介意哈。这么说吧,刚才不是说股东基本只能通过分红或减资才能从公司拿到钱吗?你们现在的情况我理解显然不是已经减资了,不然你也不会有这个问题。那只剩下分红一种情况。分红应该怎么分呢?简单的说是要将税后利润(注意是税后),扣除了法定公积等等(具体你可以看看公司法)之后,股东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作出合法有效的决议(注意有法定的出席、投票比例的要求)同意分红,然后才能实施分红。从你提供的有限信息来看,我真的不认为你们经过了这些程序(不是冒犯哈)。所以我才说很可能拿走钱的股东(即便你说经过了”正常手续“)侵占了公司的财产。
然后说说你追加的问题:重新计算股份(就是我说的减资)和补上差的钱,其实是两个独立的行为,无所谓谁先谁后、谁以谁为先决条件。可以先减资、再补钱,也可以反过来,也可以同时做。当然,最后结算现金流的时候可能就是账面加加减减而已,没必要把钱倒腾来倒腾去的。
但是提醒你一点(很重要):公司没有减资时,你的那个拿钱的股东的股权,不管他从公司拿了多少钱(合法或不合法),他的股权可是一点都没受影响。这意味着:(1)目前,他的股权比例没变,应该还是1/3;(2)他在股东会上仍有1/3的投票权;(3)他有权分1/3的利润——可能还有其他权利,那要看你们章程怎么规定的了。为什么提醒你这一点呢?这是因为你们不能以”他还没还公司的钱“为理由来阻止他行使他作为股东的权利!不然你们或公司可是有民事责任的。

追问

现在问题变成这样了,公司成立几年,赚了些钱,大概是六十万,三家分红一家二十万,但是这个钱是留在公司里面作为发展资金的,没有发到每个人手上,但是这个钱的性质是分红!期间他因为家庭需要,用了十万,他的钱只剩十万在里面,现在公司五十万,将要用这五十万作为公司下一步发展资金,然后算股份时因为他只有十万,他就只能持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这合理吗?他说他要把钱补上,补够,维持原有股份,这是正当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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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06
从公司里拿了当初合伙时凑的那么多钱

那这是什么钱呢?盈利?流动资金?个人分红?又是怎么“拿”的呢?手续正常吗,经过其他股东允许吗?
你先回答这些。追问

是经过同意的,光明正大的拿的,手续都正常!至于这个钱,应该是盈利的部分,但是并没有分到每个人手上,留在公司做发展资金用的!当时也没有明确说拿了要扣股份,现在可能有些股份纠缠的问题!这件事能不能被拿出来说股份应该扣!

当初凑的时候出了三万,拿的时候就拿了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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