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拿回我应得的工资吗?

我是名电梯维修工,因为我们每年工资增加两百元。去年我是1600元,今年就应该是1800元。但也没有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只是公司的惯例。可是我们每个月只发700元的生活费。会写一个收据,说明这个月收到老板700元生活费。剩下的1000多元钱是年底的时候再发。但现在我不在原来公司工作了。除了每个月的700元生活费,还剩下7000块钱的工资。老板说年底再发。但也没说发多少。我怕年底的时候老板说我的工资就是每个月700元。剩下的钱就没办法拿到了。如果老板这样说的话 我还有办法要回剩下的7000多元钱吗?我现在也需要钱,可以要求老板现在给我的工资吗?我们的劳动合同都是公司代签的。也没和我们说过。只是偶然我发现的。
我在那公司工作了4年多。也就是今年的时候 公司才给我们代签的劳动合同。

可是我不懂怎么举证,哎 只能看老板良心了。

一、并不是只能看老板良心的,每年增加200元的惯例如果今年还有执行,就可以得到支持,就算今年未执行,至少也能按照去年的1600元来计算。
二、代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不必在意。
三、举证还是比较容易的,因为你干了四年,每个月和年底的收据就是证据,把前几年的情况提供给法院即可。另外可以查一下你们每月700元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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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4
既然没有什么协议证据.你们公司是可以不承认的。

你们有签约应该是可以要求老板给你工资的。
第2个回答  2010-08-06
我们的劳动合同都是公司代签的。也没和我们说过。只是偶然我发现的。
如果如你所说。那么公司欠你11个月双倍工资
我现在也需要钱,可以要求老板现在给我的工资吗?
可以,但是你要举证公司欠你那么多钱!你的工资标准是1700
举证很简单:工资条,工号牌,工装等等证明劳动关系!
带签劳动合同你只需要指出你的签名是假的即可,举证责任在对方!
第3个回答  2010-08-05
天理何在,黑心老板吃了我一年的血汗钱啦 我在广州白云区一个黑制衣厂上班已经4年了,这个黑厂在进厂时没有签劳动合同,只凭身份证入厂。第二年工龄奖是随每个月工资发放的,每个月是100元。2009年3月份,厂里贴出一个通知,说从本月起至2010年6月底,工龄奖不是一个月发,而是累积在一起发。我此时的工龄奖是210元/月,一年累积的是210*12=2520元。2010年5月因家中有事,我不得不辞职。7月3号正式离职。临走时,我还有5.6.7三个月工资没有拿。7月14日发5月份工资,我问厂长工龄奖为什么没有发,他说下个月和6月份工资一起发。7月31我去领6月份工资,其他人的工龄奖都发了,就唯独我的没有发,我问老板和厂长,他们说我已经辞职,不属于在职人员,所以没有。天理何在,我辛苦做了一年多的工龄奖就被他们的一句话就没有了。谁能帮帮我。我现在还有7月份的工资没有拿到。我决定起诉这个黑厂,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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