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 财产权,人身权,生命健康权应该怎么样赔偿

如题所述

    侵犯名誉权, 财产权,人身权,生命健康权,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双方不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的,由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赔偿被侵权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果造成严重损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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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4
一般来说财产权按财产损失的多少进行赔偿,生命健康可以根据医院出示的证明按医院的收费标准来进行赔偿,而人身权和名誉权并非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所以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这个是怎样的标准,情节严重的可以请求赔偿,就像我们平常说的精神损失费一样,这个很难界定,要看法官怎么判决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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