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牌进上海市区有什么规定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上海外地车限行规定

(一)、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1、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

2、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3、逸仙高架路(全线);

4、沪闵高架路(全线);

5、中环路(全线);

6、华夏高架路(全线);

7、罗山高架路(全线);

8、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9、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10、南浦大桥;

11、卢浦大桥;

12、延安东路隧道。

(二)、在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照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自2021年5月6日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沿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桥地面投影—龙阳路—罗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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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0-29
外地车进沪规定:
1、外地车辆进入上海市需在道口交费,凭票过境;入境一次,收费一次。通行费凭证必须保存到出境为止,7日内有效。超过7日的,另行交费。
2、根据颁布的有关规定,从2月15日起,每天7时至20时,没有张贴“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驶入内环线以内的高架道路、延安路高架道路、沪闵路高架道路。
3、外地牌照的车辆如在上海市区滞留7天以上的,也必须办理“环保标志”并在相应位置张贴。临时进入上海市区的外地牌照车辆,需妥善保管进入上海市区交纳的过路费凭证备查,以证明未在上海市区滞留7天以上,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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