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老板不给工资 要求继续干十五天 招到人顶替才能走

在网咖收银 但是上班前三天试用 店长没有说警察来检查到未成年上网 是收银担责任 会被带走问话 有案底 同事是这样说的 以前就有一个收银被带走过 我提出辞职之后 店长信誓旦旦说 检查到 我不会不被带走问话 正式上班后第五六天左右才有员工告诉我 干了十二天 不想干了 女生真的虚 和店长辞职 店长要我再干满十五天招到人才给工资 怎样可以要回这十几天工资 ?没有任何合同 而且检查这件事始终都没有正式跟我说过 只有员工跟我提过一下让我小心 一天六十 有没有办法可以要回工资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辞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试用期只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0天后,你就可以走了。如果老板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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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0
如果你们当初签的劳务合同里有这一条,那就没办法,只有等到十五天后才能离职,关键是你现在走拿不到工资啊。
第2个回答  2020-11-20
辞职是个人的权力,老板要求你等几天,有人顶替再走,也在情理之中,否则公司不能正常运转。如果等了半月,老板还不让走,可向劳动部门反映。半月之后,无论公司招没招到人,老板给工资,让你走就算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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