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档案要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离职后个人档案处理如下:
1、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及时转移;
2、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财务部应及时结清工资办理保险清算。员工离职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转档案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处理;
4、劳动者离职后如果尚未找到新单位的,可将档案放在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者人才市场来办理托管;如果及时找到新单位的,则可由原单位为其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至新单位。
个人档案丢失如何补办?
个人档案丢失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建档案。只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补建职工人事档案。如果单位不存在了,补建人事档案材料需要单位出具证明的地方,劳动部门放宽到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或与单位有关的相关部门负责就可以补建人事档案。
综上所述,离职后,新入职单位可以直接将所有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转移到新入职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将文件存放在人才市场和其他可以存放文件的部门。
【法律依据】: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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