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这个不矛盾啊。一般如果工资也是外服等人力公司代发的话,个税可能会从外服那边代扣代缴,如果是工资自己公司负责发,外服只缴社保(这样每个人头的管理费便宜一些,所以有部分公司选择这样操作),那么个人所得税由薪酬的支付方代扣代缴,这是没问题的。只要顺序搞清楚,是用扣除个人社保的金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这一点没算错就行。就怕有些小公司人事不懂税务,按全额先扣了你税,然后再去缴社保,那你就亏了,多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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