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工资改变问题

我于2006年8月和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工作到现在2010年7月28日,今年劳动合同还没有签,不过公司的意思是要把工资变为基本工资+业绩提成,这很明显就是变相的降低工资,请问:
1)我不同意改变工资待遇,拒绝签定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2)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
3)现在工作已经满4年了,如果拒绝签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谢谢

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工资待遇,所以,公司也有可能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提出降低该职工的工资标准,对于降低工资标准,很有可能劳动者是不会同意的,这种情况下双方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但是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国家有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的工资降低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就是违法的。其次,续订的工资标准也不得违反同工同酬原则。劳动合同薪资变更协议中需要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变更前后的薪资,薪资从来就是劳动合同中的关键,变更劳动合同一旦涉及到这方面,就要格外仔细和慎重。单位调整员工的岗位和工资,应该有充分合理性。如果员工对单位的薪资变化不理解,可以直接询问公司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及工资的理由。如果对公司的理由并不认可,建议和自己的上司作一些沟通。公司内部确实无法解决此事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如果是自己主动辞职,是不能获得补偿的。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以后,那么双方可以续签一份劳动合同,而续签的时候可能会因为经济水平或者其他原因,会对工资作一个改动,当然也有维持原来工资的情况,所以具体的续签情况会根据公司方面来实际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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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8
首先,第一个问题是你要知道你在2006年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内容,包括你的工作时间以及工资由哪几部门组成的。这是才是就重要的。如果你的工作时间以及工资构成明显的变化 ,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对你的收入构成不良的影响(即受到损失)你就可以不签新合同,并在原则上的问题上与公司进行明确说明。
其次,如果你与公司交涉后仍然不能解决问题,你可以拒签新合约,让公司来解雇你,如果公司不解雇你也在下月发工资时按新合约的规定给你算的工资,你们都有工资条的嘛,可以把变更后的工资条与变更前的进行对比,一齐拿到社保局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这样你可以获得如下几点利益:因是公司变像的辞退员工,公司需要支付员工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另外的赔偿金。
如果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对员工有利,而且每月收入高过变更前的收入时,员工不得异论。
希望以上建议对你有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24
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在单位没有降低待遇的情况下,劳动者拒绝续签订则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离职的补偿金。反之,则用人单位应得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3个回答  2010-07-28
1 你坚持不同意, 如果公司不和你签合同你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2 公司这样做是理亏的
3 拒绝签合同, 继续上班但是不要签任何离职文件, 如果公司不和你续签, 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原来的待遇续签, 或者不续签合同但是赔偿一年一个月的工资
4 如果公司非法解除合同, 可以要求赔偿金双倍
第4个回答  2010-07-28
首先,你要确定一下是什么时候开始没签的。这个时间很重要。因为没签合同你可以拿到双倍的工资。
另关于你的问题:
按照你说的情况,合同应该是一年一签的吧?那么你的情况就是:
1)如果你拒签,那么你不干了。
2)不违法
3)拒签,就是你不想继续和单位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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