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在单位提出辞职已经超30天。但单位以业务还未收回为由不准我离职,不给我办离职手续。而新单位那边催的很急。必须让我一周内入职,否则放弃机会。我不想放弃这个机会。我打算劳动仲裁,可仲裁貌似时间挺久的。按我现在的情况,能够入职新公司吗?满30天在法律上是不是就是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了,说明我在新单位签订合同也不算是重复用工吗?现在的问题是单位不给我开离职证明,不给我断社保,新单位特别正规,一定要离职证明,并且交上社保。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