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职规定法则管用吗? 如果,领导不管这些怎么办?

劳动法辞职规定法则管用吗?
如果,领导不管这些怎么办?

你好,根据《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要提前三天,正式职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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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19
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30天时间到了,无论单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劳动者都可以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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