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分地基建房,为什么我一处宅基地都没有 去申报地基不给于批?

事情是这样 村里这次分配地基 然后我父母离异 老房子判给了母亲 我父亲至今没一处宅基地 去申报1间地基 就是不给于批准 处处刁难 然后村里有的人已经有一处宅基地的去申报 都申请了2间地基 我想问问 这个事情有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

宅基地执行一户一地的政策,户和地也是有规定可以确定的,不是随便说,因此只能说申请一块或者处,不要说一间,那样没有意义。离婚会涉及到户,原来是那个户的离婚以后基本还是那个户的,另一方失去使用权,准备早点结婚早点有个家。如果原来是你父亲的宅基地,宅基地就不能给你母亲,那样严重违背原则,无论是政府还是法院违规办事,就等着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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