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基分配问题

我们家在杭州地区的一个农村里,房屋土地被征用去了,分配了一块地基给我们,开始造房子的时候村里发来一个通知说要上交土地费(也就是说拆迁户有分到地基的都要上交这个费用的),说要7万元左右,120个平方不到,有这么一回事吗?
我们家的房子被拆了是赔到钱了,可地基是村里免费给我们分配下来的,为什么现在开始造房子了又跑出来一个什么土地费??那不是等于地基是自己买来的一样吗????
请懂的人士帮我回答一下,回答的好的,真实的,加分没有问题。

按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农民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无需交纳土地使用费。宅基地被征用之后,补偿金有没有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费的问题,这个土地费是使用权费?还是其他费用?如果是土地使用权费,那就是乱收费,如果是其他费用,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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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这个地基是您的宅基地,按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农民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无需交纳土地使用费。
请弄清楚,您原先的宅基地被征用之后,补偿金有没有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费的问题,这个土地费是使用权费?还是其他费用?如果是土地使用权费,那就是乱收费,如果是其他费用,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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