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法定假日正常上班,没给补工资,给补了三天假,符合国家规定吗?

如题所述

这个是不符合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休假是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安排了补休可以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所以,“黄金周”前三天加班一定要“补钱”,后四天可以“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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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7

符合规定。法定假日不能休息的,可以调休或者补发工资。给你补了三天假,就不能补发工资了。

第2个回答  2019-10-07
补假不符法定假。
举国上下欢庆国庆,欢乐的气氛和时光是很难得的,这与平常日子的意思大不相同。加班多给钱还需我同意。所以,如职工不同意,补假属于变相侵犯了职工权益了。但,如果职工愿意,一切都没说道了。
第3个回答  2019-10-07
不符合国家规定
第4个回答  2019-10-07
按照国家规定,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三倍的日工资,但如果安排补休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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