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03年结的婚,当时是在他们家的民政办登记的!跟着小孩出世,我们感情完全不合,我闹着离婚,他就经常打我,被逼,我离家出走!小孩放在他家!现在我跟他已经有2年多没有联系了,更不会有同居的行为,我在婚姻法里看到说如果夫妻分居超过2年就能自动申请离婚,或者说无效,我想提问,是不是真的可以申请离婚?如果可以申请离婚?手续是怎么办理的?现在我的结婚证也不见了,如果想离婚,有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