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因分居超过两年可否自动脱离夫妻关系?

我和他是03年结的婚,当时是在他们家的民政办登记的!跟着小孩出世,我们感情完全不合,我闹着离婚,他就经常打我,被逼,我离家出走!小孩放在他家!
现在我跟他已经有2年多没有联系了,更不会有同居的行为,我在婚姻法里看到说如果夫妻分居超过2年就能自动申请离婚,或者说无效,我想提问,是不是真的可以申请离婚?
如果可以申请离婚?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现在我的结婚证也不见了,如果想离婚,有什么办法?

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二条中第四条"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以下为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里面说的应准予离婚,是指的政府准予,但是手续还是要办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2-06
楼上的不懂别跑这里混分,谁告诉你分居两年,而且没有什么联系,视为自动解除婚约?
第2个回答  2007-02-06
其实分居两年,而且没有什么联系,视为自动解除婚约了

找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向你所在

区的法院起诉,本身你就可以得到补偿,找律师和你一起

的话,他可以帮助你得到更多的利益,让你得到合法的保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2-06
离婚登记后方可生效,什么叫自动离婚?没这个概念。
只是满足了可以办理离婚的条件而已,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啊?如果一方不同意,具备了起诉离婚的条件拉,因为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
第4个回答  2007-02-06
1、在我国的法律中,没有自动脱离夫妻关系或自动解除婚约之说.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即离婚,只能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领取的是离婚证)或法院(领取的是判决书或调解书)解决.
2、如果你们能协议离婚,可去民政部门或法院;如果对方不同意,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3、结婚证不见了,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并要求原婚姻登记机关给你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即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