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因分居超过两年可否自动脱离夫妻关系?

我和他是03年结的婚,当时是在他们家的民政办登记的!跟着小孩出世,我们感情完全不合,我闹着离婚,他就经常打我,被逼,我离家出走!小孩放在他家!
现在我跟他已经有2年多没有联系了,更不会有同居的行为,我在婚姻法里看到说如果夫妻分居超过2年就能自动申请离婚,或者说无效,我想提问,是不是真的可以申请离婚?
如果可以申请离婚?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现在我的结婚证也不见了,如果想离婚,有什么办法?

第1个回答  2007-02-06
别听楼上的那些说的,分居两年,没有什么联系,视为自动解除婚约。这都是胡说,分居这个在法庭上是最难做证据的。因为您说您分居2年了,但是他不承认,说昨天你们还在一起呢,那怎么办呢。所以一般去法庭起诉离婚都是依感情不合为由来起诉的,但是法院一般会调解,第一次一般都是离不了的。您再过半年再去起诉一次一般就可以了。希望可以帮到您。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8
分居两年并不能导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三条:
1)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2)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3)还有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理论上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也可以双方协议不平均分配。
第3个回答  2007-02-06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至法院,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4个回答  2007-02-06
可以
第5个回答  2007-02-06
是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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