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做了五年以上,但是公司要搬厂,很偏僻的地方,本人不想去,请问如果不想去新厂,有什么法律是

在一家公司做了五年以上,但是公司要搬厂,很偏僻的地方,本人不想去,请问如果不想去新厂,有什么法律是规定如果不去新厂会有什么补贴吗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经济补偿金,前提是搬家的地方真的远到影响正常生活,给你看江苏省法院指导案例。
嫌单位搬得太远员工不干了 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情】2007年12月,周某应聘到一家配件公司,后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2012年7月,公司为响应政府号召搬到新的生产区,员工也将全部到新厂区上班。
  公司就搬迁事宜征求员工意见,周某等表示“孩子上学、路太远、晕车”,不同意到新厂址上班。公司向周某等人发出《报到上班通知》,通知8月3日前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周某等人回函表示,公司迁厂属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不予理会,认定他们旷工,将他们辞退。
  周某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公司撤销辞退决定,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整体搬迁,客观上造成周某等人在途时间延长、上班不方便等影响,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周某书面表示不愿到新厂区工作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应依法按周某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追问

因为搬新厂就会离老公特别远,地方也不是很偏僻,是在广州那边,很不方便,就不想去,

追答

我说过:前提是搬家的地方真的远到影响正常生活。

我不知道你在哪里,广州也很大,到底能不能影响生活我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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