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无法偿还房屋所有人能否以房屋还债,该房屋是原按揭房,现所有人已经将按揭付完,但没有办理房产证。

某人欠我款,无力偿还,现自愿将其已经付完按揭费的一套住房(非唯一住房),但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作为欠款偿还给我,并且将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将该住房判处给我。该房屋按市场价值和所欠我的款额差不多。请问这样合不合法,如果合法,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且应该履行哪些程序。请各位帮忙,谢谢了。
后据了解,该房屋为烂尾楼,在开发商卷款逃跑的情况下,由政府直接接管,现在政府在开发其二期房,约定了二期开盘后才能一起办理房产证。请问这有没有问题。 是法院判决将其房屋的所有权归我还是采用拍卖的方式归我才有效呢? 本人法律知识欠缺,请回答得越详尽越好,谢谢了。

1、请问这样合不合法?
答:只要走了合法的程序,就是合法的。

2、如果合法,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且应该履行哪些程序?
答:特别注意:该房产没有涉及其他财务纠纷、没有被抵押,且还账人对其有完全处置权。
在此基础上,要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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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1
你拿着判决书,和房主尽快到房地局过户,名字是你的了,这个事情就无后遗症。如果你们久拖不办,怕房子价格涨了,他返回了,就容易有问题
第2个回答  2010-11-23
过户是最好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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