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号到矿上干到2020年5月7号不想干了停工了!老板要扣工人每人二千元损失费怎么办
2020年3月20号到矿上干5月7号不想干了我们停工了!老板要扣工人每人二千元损失费怎么办
感谢题主!
这里需要闹明白的是,你们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假如有的话就好办,没有就比较麻烦了,再一个就是矿山是停工而不是解散,是你单方面要离开,这个属于你的个人行为。
如果是矿山因为经营的问题,暂时放假,停工,而你自己提出要想要离开不想干了,那么这就是属于你主动辞职,单位并不需要支付你任何补偿,甚至有时候还会因为你的单方面违约,扣除违约金的,同时更不能享受失业的保险金,这个是针对你主动辞职离开的问题。
假如你是被工资开除,这个就是单位的问题了,如果是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公司的制度,公司要求你离开工作单位,这时候你自己同意离开,并办理正规的手续,你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不同意离职,单位单方面把你辞退,并且是强硬的态度,那么这时候你也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甚至可以让单位赔偿你两倍的补偿金。
希望这些你可以搞清楚,主动离职,被迫离职,是两个概念,上面已经说得很清楚,是要你们之间有劳动合同,完全可以照章办事,看意思是你主动辞职,而不是矿山把你辞退,那么人家矿山扣除你们的两千元,一方面是单方违约金,还有一个就是风险抵押金,这个你应该搞清楚的。
看问题是你的主观问题,矿山并没有主动辞退你,而是停工歇业,扣钱是有道理的,一般矿山属于高危行业,都会给每一位员工缴纳风险金,可能这两千元就是。
希望可以帮到你!回答不妥之处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