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买房的时候售楼部承诺大产权,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贷款将房价降低分两年半交完,现在欠最后一期三万房款没交理由是见不了大红本一直拖着,但开发商找来讨债人员和物业合伙断我家水,第一天我把水房门撬开自己把闸开了,第二天卸了我家水表,现在我该怎么办?采取以黑报黑还是走正常法律途径。或者交了房款,报警有人偷了我家水表但我知道谁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