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为九到十厘米。
缠足风俗从宋代开始,宋时一寸大约为现在的3.07厘米,因此三寸金莲大概在九到十厘米左右。但是缠足一般在三寸到四寸左右。也就是十二厘米左右,例如考古中,福建福州南宋墓出土的六双女鞋,长13.3-14厘米,宽4.5-5厘米。
扩展资料
1、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的便为“金莲”。“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
2、缠足言必三寸始于明代。王鸿渐《西楼乐府》中“狸红软鞋三寸整”(红色的软布鞋正好三寸长)、朱有炖《元宫词》“帘前三寸弓鞋露”(门帘前露出了一双三寸长的弓鞋),都是明证。
2、三寸金莲出处:源自南唐李后主的舞女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缠足
“三寸金莲”是10厘米。
“寸”是中国传统长度单位,换算方式为 3尺=1米,1尺=10寸,1米=100厘米,1寸=3.33厘米,所以3寸=10厘米。
三寸金莲的“三寸”有极言其小的含义,并非一定要小到三寸。这个说法最早出现于南唐,是古代妇女传统习俗的极端发展。
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的便为“金莲”。“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10厘米),而且还要弓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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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莲是由于古代女孩一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
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明初,朱元璋将与其对抗的张士诚旧部编为丐户,下令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是否缠足成为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标志,可见当时社会对于缠足的推崇。缠足言必三寸也始于明代。
清代,统治者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缠足,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清康熙朝北方流行缠足,南方未涉及;至乾隆朝南方也开始流行女子裹脚;到咸丰年间,清代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