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交养老保险,我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2010年10月进入公司至今,公司一直以我的户口和档案不在这(我的户口在新疆)为借口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一个月1500元左右70%,还有年底一起要发的7300元左右30%,也没有给我交任何保险,我想辞职,应该怎么索赔,能够大概得到多少赔偿?请知道的朋友说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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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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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13

1、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交社保,提出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会保险的。

2、辞职时用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社保辞职,并保留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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