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育保险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参保母子的基本生活和健康,确保社会人口再生产和妇女、儿童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
1、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就可以享受产假,同有没交生育保险没有必然联系。
2、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员工没有购买生育保险,那么就是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员工不需要承担费用,那么因为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产生的不利后果应有单位承担。
1、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2、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则应当支付工资。
来源找法网:网页链接
您好,产假是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即使公民不符合国家生育情况还是没有购买社保也是享有产假,只是社保部门不给与相关的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则应当支付工资。
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
1、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就可以享受产假,同有没交生育保险没有必然联系。
2、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员工没有购买生育保险,那么就是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员工不需要承担费用,那么因为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产生的不利后果应有单位承担。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