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新朋友》600字作文

急急急急急急!!!!!

下午,太阳很晒,我坐大大的摩托车去冰瑛莹老家玩,我带了草帽。大大不知道去冰瑛莹老家的路线,问了一个过路人,冰瑛莹老家在农村,但生活条件比红琳家好。到了冰瑛莹老家,大大把摩托车放在他家门口。我参观了一下他家,他家的房子跟大姑家差不多。进了他的卧室才找到冰瑛莹和他妹妹小艳莹。冰瑛莹头发又长又厚,扎一条辫,穿着一条紫色的连衣裙,紫色的凉鞋上有金粉,还有一个723莹。他凉鞋是童天牌的,我的也是,和我的一比较,从类型上看没什么两样,但是我凉鞋的金粉少,他凉鞋的金粉多,我的比他的旧了。他还说我的凉鞋xx样,我的和他的一样大。出门时,我悄声告诉他父母:“我想要冰瑛莹的凉鞋。”冰瑛莹把他的凉鞋给我试大小,我穿也很合适,他父母说明天买一对给我,我很高兴,问冰瑛莹在哪里买的,大大说去慧妍家买。红琳说:“宋小丽,你凉鞋跟冰瑛莹的同类,不必买,就穿你这对。”“但是我这对快烂了,一烂就没得穿了。”“你还有慧妍凉鞋呢!”“那不适合我穿!”我把原因告诉红琳。小艳莹也穿连衣裙,她和冰瑛莹上床打牌时,露出了内裤,我也想露出,但是流血。
小艳莹和冰瑛莹在床上打“开火车”的牌,我坐在椅子上也参加了游戏,他们脱下来的鞋子放地上,由于小艳莹抢牌,我记不清顺序了。这种牌我寒假与红莉雅玩过,两个人玩的我熟悉一些,三个人玩的我不熟悉。他们看一本漫画《猫3狗4》,我从来没看过,冰瑛莹给我看,他叫我从第一页看起,我浏览一遍。他母亲给我吃西瓜,西瓜水滴到书上了,冰瑛莹把书拿开,我把西瓜水滴在地上。他父母亲说他们要送我去长沙市过夜,我不适应,又没有换洗衣服,所以拒绝了。我看到小艳莹的奖状,他慧妍岁,所以才说出口。冰瑛莹母亲叫他和我说话慢点,最后,我和他们捉迷藏。对捉迷藏这游戏,我很陌生,冰瑛莹叫我先出黑白,手背是黑,手心是白,不同的人当捉。首先我当捉,在房里书40秒,他们在门外等我,40秒以后,他们不见了,我四处寻找,找到了小艳莹,没找到冰瑛莹。第二回合开始了,我和冰瑛莹当藏,小艳莹当捉,我趴在床上,最后,小艳莹找到了我们。第三回合又是我当捉,他们一个都没找到,最后红琳帮我找到了,他们蹲在一个房间里的桌子后面,我在房里数了超过40秒。游戏结束后,我想:他们的动作很快,我也要快才行,我问红琳是什么原因,她说我流血,个子大,动作才慢。我们3人渴了,去喝茶,我最后一个喝,冰瑛莹问我会不会下象棋,我说不会。今天是冰瑛莹生日,我把贺卡送给他说:“瑛莹,祝你生日快乐!”他们玩跳格子游戏,我在一旁看,开始我沉默了一会儿,想哭,冰瑛莹母亲说我这是个适应过程。我看冰瑛莹玩衣车,我也想玩,我问他暑假参加了什么兴趣班,他参加了素描班,他绘画技术高超,他语文87分,数学98分,英语89分。
临走时,叔叔送我一个封包,我说再见,大大开车送我回去了,明年再来玩。在红琳家,大大说:“以后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能跟自己的人讲,不能跟别人讲,别人给我们买了送给我们,又要还礼给他很麻烦。”我听了很伤心。
2.电脑,我的新朋友

人的一生,有很多朋友。读书时,和几个埋头苦读的同学成为好友,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其乐融融。回乡以后,学习上无人切磋,只好拜字典、词典为老师、朋友。这个朋友一交,就是40年,如影随形朝夕不离。她也给了我很多知识。

到了霜染鬓边的时候,我又结识了电脑,而且一见钟情,难舍难分,几乎让我喜新厌旧,占了我全部情感,成为我的最亲密的朋友。我喜欢她现代的先进科技,强大的搜索功能,快捷的传送。一见到她,我就迷上她,立刻就想知道她,了解她,掌握她。但是她的脾气很大,经常发脾气,不听话。可我有决心,管好她。

于是,我就整天满脑子都是电脑,走路、吃饭、睡觉想的都是电脑。不会就跟子女们学,记不住,就记本上,用心的背,很快我就学会了简单的操作,也能上网看报,查找材料。

但是,电脑的知识太多了,疑难一个接一个,我就一个一个地克服。首先,学习打字,值得庆幸的是,上学时语文学得扎实,拼音全会。然而打字很慢,找不到窍门。经过一段学习,掌握了些窍门,比如词可以连打,有时也可以不看屏幕了,现在每分钟能打七八百字了。

学会打字又学发电子邮件。先练习发给亲戚、朋友、同学,不成功,再练,终于学会了。我非常喜欢在电脑里查找材料,比方历代的田园诗,从陶渊明到范成大,还喜欢在电脑里看报纸,非常及时,每天都能看到新报。后来,我又学会在电脑上保存文章的方法。通过学电脑,我仿佛回到了青春时代,充满青春活力,求知欲望。

现在,电脑成为我最亲密的朋友,一时一刻也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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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4
电脑,我的新朋友

人的一生,有很多朋友。读书时,和几个埋头苦读的同学成为好友,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其乐融融。回乡以后,学习上无人切磋,只好拜字典、词典为老师、朋友。这个朋友一交,就是40年,如影随形朝夕不离。她也给了我很多知识。

到了霜染鬓边的时候,我又结识了电脑,而且一见钟情,难舍难分,几乎让我喜新厌旧,占了我全部情感,成为我的最亲密的朋友。我喜欢她现代的先进科技,强大的搜索功能,快捷的传送。一见到她,我就迷上她,立刻就想知道她,了解她,掌握她。但是她的脾气很大,经常发脾气,不听话。可我有决心,管好她。

于是,我就整天满脑子都是电脑,走路、吃饭、睡觉想的都是电脑。不会就跟子女们学,记不住,就记本上,用心的背,很快我就学会了简单的操作,也能上网看报,查找材料。

但是,电脑的知识太多了,疑难一个接一个,我就一个一个地克服。首先,学习打字,值得庆幸的是,上学时语文学得扎实,拼音全会。然而打字很慢,找不到窍门。经过一段学习,掌握了些窍门,比如词可以连打,有时也可以不看屏幕了,现在每分钟能打七八百字了。

学会打字又学发电子邮件。先练习发给亲戚、朋友、同学,不成功,再练,终于学会了。我非常喜欢在电脑里查找材料,比方历代的田园诗,从陶渊明到范成大,还喜欢在电脑里看报纸,非常及时,每天都能看到新报。后来,我又学会在电脑上保存文章的方法。通过学电脑,我仿佛回到了青春时代,充满青春活力,求知欲望。

现在,电脑成为我最亲密的朋友,一时一刻也离不了。追问

写人的!

第2个回答  2013-11-24
“起床了!再不起床扣你零花钱!”“啊!”我条件反射般地坐了起来,一看表,才六点半!我一边起床,一边怏怏地想:“唉,在老妈这个女“法西斯”的统治下,我的零花钱有如流水般从我身边溜走。”“不过,看在她也是为我好的分上,就原谅她了啦!”我自我安慰道。

好不容易来到了学校,我就开始收语文卷子,看见坐在最后一排的女同学正专心早读,似乎没有交卷子的意思,我就准备去提醒她,走到她座位时,却突然记起自己只记得她姓艾,不知她叫什么。我只感到脸颊一阵阵地发烫,还好她看到我手中的卷子,只顾着在书包翻找,没注意我的变化。回到座位后,我向同桌打听了一下她的名字,原来,她叫艾柯弋,真是个好听的名字,不过,我看着最后一排的那个身影不禁皱了皱眉头,的确,她不太漂亮,是一个胖胖的女生,但是,她是一个亲切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下课了,我想去找她说一会儿话,毕竟,在一起相处了两天多了,居然连名字都记不住,这一点上,我觉得挺对不住她,于是,下课后我去找她聊了聊,聊地甚是开心,从她口中,我知道了她因为垃圾食品吃多了导致得了肾病,现在不能生病,不能剧烈运动,更不能吃零食。总之,得肾病是件惨的事。以前,我老是把妈妈教育我少吃零食的话当作耳旁风,现在知道了恶果,决定再不吃垃圾食品了。临走前,她答应我,和我做一对好朋友。作文网 home.sanwen8.cn

放学了,我踏着轻快的脚步走在回家的路上,路旁的小草在微风中轻轻摇摆,似乎也在为我交了个新朋友而感到高兴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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