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11-16
转岗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中对此约定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不接受转岗即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16
您好!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上这一条:“乙方应服从甲方根据甲方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工作表现而对其工作岗位进行的安排或者调动,如果乙方在此过程中有任何疑义,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反映或申述,但是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或上岗,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该等行为作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条例的情形进行处理。”,其内容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因您不服从安排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得不到任何赔偿。谢谢阅读!
第3个回答 2016-11-16
你可以拒绝啊,等你明确拒绝,就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和补偿。
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