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给我转岗,我不同意,公司以我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条例辞退我,我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合同上有一条:“乙方应服从甲方根据甲方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工作表现而对其工作岗位进行的安排或者调动,如果乙方在此过程中有任何疑义,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反映或申述,但是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或上岗,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该等行为作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条例的情形进行处理。”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拒绝转岗吗?公司辞退我要经济补偿吗?

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随意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公司如果不愿意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分析
转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转岗,则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单位无理由辞退劳动者,需要支付相应赔偿金。变更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已经生效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的行为。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能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另一方应及时作出答复,否则将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第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仍然需要由劳动合同职工当事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且签字,方能生效。劳动合同变更书应由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对于劳动合同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应当履行相关手续。第三,对于特定的情况,不用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的,只需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即可。如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则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的内容。第四,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及时进行。劳动合同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生效后终止前进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对劳动合同变更问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不能拖到劳动合同期满后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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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16
转岗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中对此约定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不接受转岗即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16
您好!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上这一条:“乙方应服从甲方根据甲方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工作表现而对其工作岗位进行的安排或者调动,如果乙方在此过程中有任何疑义,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反映或申述,但是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或上岗,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该等行为作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条例的情形进行处理。”,其内容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因您不服从安排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得不到任何赔偿。谢谢阅读!
第3个回答  2016-11-16
你可以拒绝啊,等你明确拒绝,就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和补偿。
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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