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告公司违反劳动法,要提供什么证据?

朋友在一家汽车美容行业上班,每天工作11小时,一个月休息4天,法定假日照常上班,但是没有加班费(只当正常上班),公司有跟她签劳动合同,但没有帮她们买社保,只帮她们买了一份团体意外保险。公司还要求她签了一份敬业合同(大概内容是员工离职后不可以在公司周边地区从事相同行业的工作,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索赔5万元。现在朋友以家里有事为由提出离职,请问这个公司的做法合理吗?针对这种问题如果要告这个公司的话要提供什么资料?
她是07年开始在这个公司上班的,公司发工资不给员工工资条。 另外敬业合同只有公司有一份,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员工手里没有。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劳动合同的文本,在公司工作时间和加班的证明材料,(关于社会保险一项,应由公司举证)。

二、公司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

1、这份所谓的敬业合同,其内容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抵触,属无效合同。因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有竞业禁止条款的,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补偿,且有年限限制(不得超过2年)。

2、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3、公司的工作时间的长度过法定的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费,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支付的规定。

扩展资料

劳动权是由一系列权利所构成的权利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种劳动权按照一定的分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发挥出权利系统的合力。从逻辑结构来看,工作权是基础和前提,报酬权和福利权是核心,其他权利是保障。

1、工作权

工作权也可以称为就业权,内容包括工作获得权、自由择业权和平等就业权。职业获得权在积极的意义上表现为要求国家和社会提供工作机会的权利;在消极意义上是对抗用人单位(西方国家通常称为雇主)无理解雇的权利。

前者因具有请求性而称为积极的工作获得权;后者因具有对抗性而称为消极的工作获得权。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是国家不可推卸的义务。但是,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履行这种义务,是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的。

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稳定、结构平衡、人口适度,劳动者积极的工作获得权的实现就有了可靠的保证。劳动者积极的工作获得权的实现状况可以通过社会就业率体现出来。国家促进就业,提高就业率是有条件的,并且是受各种因素制约的渐进过程。

2、报酬权

报酬权即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广义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三种收入形式。报酬权包括报酬协商权、报酬请求权和报酬支配权。报酬协商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契约协商确定劳动报酬的形式和水平的权利。

其核心是协商劳动报酬的水平,即协商确定自己劳动力的价格。在劳动法日益脱离民法之私法轨道,不断融入公法因素而成为社会法的前提下,国家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在劳动法上的作用不断增强。劳动自由尽管是劳动契约的基础,但已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在劳动报酬的协商方面,劳动者的自由权利受到来自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和集体合同的双重约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协商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更不能低于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

3、休息权

休息权即获得休息和休假时间的权利。休息权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权,是确保劳动者得以恢复劳动力,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权利。休息权的价值表现在:

第一,休息使人享受闲暇,获得真正的自由,马克思认为,自由时间作为“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这种时间不被直接生产劳动所吸收,而是用于娱乐和休息,从而为自由活动和发展开辟广阔天地。”

第二,对于人类来说,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劳动都不会直接成为人生目的,而只是谋生和实现个人价值的手段,人类除了职业劳动生活方式以外,还有许多生活方式,如家庭生活、文化生活等,都需要在工作以外的自由时间里进行。

第三,合理的休息时间是确保劳动的人道性和伦理性所必须的。确保并不断扩充休息时间,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之一。应该看到,休息与工作有统一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

就统一方面而言,休息有助于更好地工作,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保证,同时工作又赋予休息以意义,有助于提高休息的质量;就矛盾方面而言,人的时间是有限的,工作时间的延长,必然会缩短休息时间,影响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4、职业安全权

职业安全权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人身安全和健康获得保障,免遭职业伤害的权利。由于人类不可避免地会遭受来自于自然和社会方面的危险或风险的威胁,因而躲避风险,寻求安全保障,就成为人类近乎恒定的心理需要。

无论是自然的风险,还是社会的风险,有些是无法躲避的,但大多数风险尤其是社会风险都可以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予以化解或转移。

5、职业培训权

职业培训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训练和教育的权利。职业培训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技能,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6、民主管理权

民主管理权是劳动者可以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民主管理权不同于企业经营权和投资人的股东权,它实质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民主在企业内部权利结构上的表现。

7、团结权

团结权是宪法和劳动法确认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团结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团结权是指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并保证工会自主运行的权利。

8、社会保障权

作为劳动权的社会保障权是指劳动者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在生育、年老、疾病、伤残和失业等劳动风险发生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一定的帮助以维持生计。福利是一种生活上的利益,往往特指劳动者在工资以外所获得的收入或所享受的待遇。劳动者的福利分为单位福利和国家福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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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第2个回答  2010-10-29
不合法,只要提供所签的合同就可以呀
第3个回答  2010-10-18
1、工作时间问题。每天工作11小时,一个月休息4天,法定节假日上班没有加班费肯定违法。可提供工作时间制度、实际出勤的考勤本、打卡机记录,工资表等。
2、购买社保问题。三险一金是法定要求购买的社保项目,没有购买就是违法。这个问题不需要提供资料,因为没有购买就没有资料。如果公司已经购买了,由公司出具购买社保的凭证。
3、职业禁忌问题。国家法律对公司的经济技术等商业机密是保护的,汽车美容行业并非高技术行业,其员工基本上属于简单劳动范畴。亦无更多的商业机密可言,员工跳槽不会造成对公司商业机密的损失。而公司要求签订“敬业合同”没问题。但合同中规定:“员工离职后不可以在公司周边地区从事相同行业的工作,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索赔5万元”。属于无效条款,吓唬人的,法律不可能会支持。如果要告这家公司,需提供该“敬业合同”文本。
4、要告这家公司,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告到法院。

补充回答:要求工资表资料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没有获得加班工资。所谓工资条的概念比较宽泛,一般公司给员工发工资不会不让员工签收的,否则怎么证明发了没发?即使员工工资直接入银行卡,也可以在银行要求提供工资入卡的清单,以证明没有获得加班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0-18
一、公司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
1、这份所谓的敬业合同,其内容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抵触,属无效合同。因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有竞业禁止条款的,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补偿,且有年限限制(不得超过2年)。
2、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3、公司的工作时间的长度过法定的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费,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支付的规定。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劳动合同的文本,在公司工作时间和加班的证明材料,(关于社会保险一项,应由公司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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