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交通事故还是医疗事故?谁应该承担责任,理赔的标准时什么?

10月15日凌晨3点左右,甲开着大货车在青海省乌拉县的途中行驶,车上另外一个司机已正在睡觉(已是甲雇佣的司机),突然造成翻车状况,此时的甲没有受伤,已受伤自己打车到乌拉县人民医院检查。医生检查说脾脏摔裂,就给你做了脾脏切除手术,已在手术单上签了字,手术时甲不在现场。手术室出来已清醒,过了几个小时,由于出血,主治医生建议再次手术,长达4小时手术后,主治医生说情况危急让甲转院,从医院走了十几公里路程,已死在途中。请问着属于医疗事故吗?医院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死者本人是否也应该承担责任?甲又应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赔偿的标准时什么?急着等待您的回答!
今天交警队处理的最终赔偿是12万,甲说多给1万,总共给乙方家属给13万,可乙方家属一口40万,没有商量的余地准备起诉甲方;可甲方对已得死因有异议想起诉医院,这时的甲方应该怎么办?先找律师吗?如果甲方要求鉴定,可乙方不再鉴定书上签字怎么办? 甲方申请鉴定程序是什么?
现在乙方直接不管了,说要到法院起诉,请问法院的判决与交警队算的理赔金额是否一致?甲方应该起诉医院吗? 痕急、很急,等待您的回答!谢谢各位!

这应该是交通事故,当然如果你们申请鉴定,已在抢救过程中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的话,当然要有医生和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实际中,因脾脏破裂抢救构成医疗事故的还挺少的。
甲对已的死亡按常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如果没有医疗事故 的情况,还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标准按事发地或已常驻地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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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7
你这个事故的话,乙的死亡原因还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医院在抢救方面存在着过错,这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你可申请对死者尸体进行解剖检验。这是你的权利,直接就说怀疑医院的过错导致死亡。
交通事故必走的程序就是死因鉴定,甲、乙双方只要一方不同意法医给出的死因鉴定的话,都可要求重新鉴定,所以甲可要求对死者进行死因鉴定。乙家属不签字的话,那么上法院是判不了你的。
交警算的赔偿金一般为法定的金额,但有时交警不会算精神赔偿金,因为这个没固定的数额,所以法院判的话,一般会稍微多点,也不多太多,5万内。特发达地区应该除外,江西地区是2——3万。
对方是什么年龄的人?户口是农村的?12万,感觉如果对方不是超60岁以上,并且还是农村的话,那么 应该是少了。但40万太多。
第2个回答  2010-10-17
1、既是交通事故,同时医院也存在过错,医院也应承担责任;
2、医院的责任比例需要鉴定确定,根据你说的情况判断,乙的死亡原因与医院处置不当、以及交通事故外伤都有关系,这两个原因造成了死亡结果的发生。
3、医院和甲按照鉴定后确定的比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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