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

三个月前朋友开车跟摩托车撞了,那人腿断了,我们赔了住院费、误工费等一些费用!但是今天去拆钢钉,检查出来伤者的腿有两根筋没接上,而且已经过了最佳治疗期,以后可能要通过理疗来进行恢复,这样费用可能比较多。
我想请问大家,那这次的费用还是有我们来出吗?
我们想做事故责任鉴定可以求助哪个部门?
希望有专业人士来解答,非常感觉!

1、“那这次的费用还是有我们来出吗?”:
(1)如果有证据证明“腿有两根筋没接上”是属于医院的过错:则日后的理疗恢复的费用就不应由你们承担、而应由治疗的医院承担。
(2)但如果医院对这两根筋没接上、并错过最佳治疗期没有过错的:就还应由你方承担日后理疗的费用。
(3)医院是否存在治疗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你方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而且应由医院来证明医院的治疗没有过错,证明不了的医院就应承担责任。

2、但伤者原来治疗的费用还是应由你方来承担。
3、“我们想做事故责任鉴定可以求助哪个部门?”:你指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是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前者是交警部门,后者向医院所在地的医疗卫生管理部门申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1-21
如你所说,这是个医疗责任事故。不需你们来承担责任。可能通过有资质的医疗鉴定委员会来进行鉴定,可以自己申请,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部门。
第2个回答  2009-01-21
你好!这个应该属于医疗事故和你们关系不大,你应该提出这点,叫患者不要忘记先向医院索赔。
第3个回答  2009-01-21
你们当时没有报案?如果报案了交警部门就应该有《事故责任认定书》。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医疗事故,医院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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