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如题所述

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的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履行,或者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如果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履行,而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关于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补偿金材料:
1、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协议书;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失业信息采集表;
4、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少表;
5、经济补偿金计算明细表。
补偿金的过程: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确认经济补偿金;
2、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社保减员;
3、办理失业;
4、以后,社保需要员工自己在小程序上缴纳(说是每个月25号之前)。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履行,而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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