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看到一个企业员工能通过劳动仲裁企业,说明这个员工很有法律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暴露出这家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属于弱点,没有专业人力资源经理才出现这个问题,那么本文这个案列,领带用个人名义处理支付员工赔偿,要求员工撤销仲裁,本身就是不合理,实际上也不合法,具体情况我给大家分析下。
员工仲裁企业,说明企业人力资源有问题。
企业大部分的人力资源都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劳动合同本身就是具有风险性,企业应该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将公司的人力资源进行外包,将发工资,缴纳社保的风险转嫁给第三方专业公司,这样,就没有员工起诉或者仲裁企业了。
为什么说上司不能用个人支付员工赔偿金
1.首先要说的,上司肯定不会拿自己的钱来处理,这个钱肯定要公司来支付,如果上司从企业支付这笔钱,将款支付到上司私人账户内,那么上司就存在职务侵占罪的风险,如果支付到员工本人账户内,员工需要给企业签订合同,而且要给企业开具发票,这样企业才能正常走账,否则都是法律风险和税务风险。
2.其次员工仲裁企业,即使给员工支付赔偿金,也得是企业支付,那么如果是员工政策仲裁的行为,企业可以将这笔款作为人力资源费用,如果员工是过分行为去仲裁,企业还可以到公安局立案控告员工敲诈。
3.最后说既然员工仲裁企业,企业一定是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中的款项约定,进行赔付,如果企业方的责任,企业属于违约,企业正常赔付,如果是员工违约,员工还要去仲裁,那么这里面企业完全可以用法律方式,反起诉方式,来维护企业利益。
总结下,企业正常经营中,经常会出现员工的情况遭到仲裁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立案,这些在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中,很多时候,公司处于被动状态,明明员工有错在先,拿着公司的工资及资源,但是不处理工作,各种消极怠工、各种脱岗玩耍,到解除的时候,公司还要支付赔偿金。因此企业一定要将人力资源外包或者全部签订劳务合同,来降低风险,出现问题,一定企业本身去解决问题,千万不要上司用自己的钱私自解决,这样对企业来说风险更大,对上司本人也带有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