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我们单位是事业单位,公立基层卫生机构,员工申请生育津贴单位认为是归单位所有,单位给出的理由是:第一,在员工分娩后至产假结束,单位有给员工每月基本工资,大约平均1300左右到手(扣除五险一金后),因此员工在生育后申请的生育津贴应该归单位所有,而不是个人。第二,单位认为生育保险是由单位支付的,不是员工个人缴纳,因此申请的生育津贴应该归单位所有。还有一个员工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的理由是社保单位将员工申请的生育津贴是直接通过单位的公户进行划账的?如果单位不批准员工还是不能拿到生育津贴的!
请问:单位这样做是对的吗?如果不是,员工应该怎么申诉,争取利益?
按照你的意思,如果产假期间单位发的工资如果大于生育津贴,那是不是就等于拿回来的生育津贴是归单位了,员工就拿回自己的工资就当做生育津贴了!
如果说员工产假期间,单位是没有发工资的,是不是就可以拿回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企业暂时停止发放产假工资时领取的。所以,产假拿的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比自已的工资低,那由单位补足差额,至工资水平。比工资高,不用退回差额一一一“赚了”。
可以电话12333投诉单位的做法。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怀孕了为什么没有发生育津贴?是单位私吞了吗?所有母亲都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