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签订二手房合同,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分两种情况来解决: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购房者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购房者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购房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另外,购房者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购房者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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