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但单位不批准,不放人,我该怎么办??急………………

我于2010年9月3日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理由是薪酬太低(之前多次和组管商量未果),到现在已经1个多月了,单位一直不批准,如果我现在就这么走掉,单位有权利对我“除名”吗?我能领导失业补偿金吗???
如果公司不承认曾看到这份辞职申请(领导不会轻易在上面签字),该怎么办?

自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报告后的1个月开始,不管公司同不同意,都必须放人。这个是劳动法规定。

如果公司有刁难你的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局提出告诉。

补充,如果你有电子邮件谈到这事,可以保留作为证据。

看到楼主的补充了,这也正是我前面补充内容时所担心的事情,因为如果你一走了之,却拿不出你在一个月前提出离职的证据,那么公司完全可以反告你。但这个取证得你自己来,比较麻烦。
所以,1.你多次商量如果有留下电子邮件的,可以保留下来作为日后证据。2.直接找劳动局告知此事,然后公司可能会放你,即使不放,有过备案,在一个月后再离开。3.找证人证明,但这个不大可能,人家都要饭碗的,所以不推荐。

最好不要自己就这么走了,因为如果是正规公司,你的档案什么还都在公司的。

另外,关于补偿金,因为你是自动离职的,所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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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4
提交辞职申请书被领导看到那一天起,一个月时间合同自动解除。这是新劳动法规定了。
也就是说,你已经离职了。
第2个回答  2010-10-14
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到期就都可以离职的…………
第3个回答  2010-10-14
会想你的辞职信上有没有这一句,请领导批准。如果没有,只是告知你要辞职,一个月后就走人,但是不管怎么样,你是自己辞职的,不会有失业保险

或者你在写一份辞职,就很简单的两句话还是我教给你吧:我于2010.***提出辞职,请安排人员交接,我于*****日离岗。就完了。
第4个回答  2010-10-14
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这样30天后你就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你不需要管单位是不是批准,你就提前30天辞职就可以。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你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只有是单位单方面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样的情况单位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

如果你直接就走了,单位可以以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理由辞退你,而且可以不支付你经济补偿,因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没有补偿的。

补充
你的意思是你能领到失业金吗
单位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了吗?
你可以看看百度百科的关于失业保险金的介绍
http://baike.baidu.com/view/12975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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