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委会开发商要提供移交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由小区五名以上的业主作为发起人,并向区国土房管局提交发起人亲笔签名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申请需列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名称、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小区的总建筑面积、入住使用率和入住时间等内容。2、发起人产权证明各一份复印件。3、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4、业主委员会选票;5、业主代表选票;6、业主授权委托书;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8、业主委员会章程;9、业主公约;10、其它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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