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入职协议,上面写的三个月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入职之后一个月到两个月左右给上五险

今天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入职协议,上面写的三个月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入职之后一个月到两个月左右给上五险,试用期间不给交。
工资是底薪1500+(500浮动金)如果试用期不满离职只发1500元。
工资是压一个月,就是一推一发,每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协议上是说是如果离职不提前一个月申请的话上月和本月的工资都不会发。
这些是不是都不合法?
签了这个协议就是属于默认了么!?如果以后真出现这些情况我维权有效么?
请懂的人帮我分析一下

试用期合法,五险应该是上班第一天至第三天就开始了,压工资不合法,工资就看当地最低工资保障了,至于不提前一月申请离职就扣一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在合同期间离职是要扣违约金的,当然合同期间他辞退你他也是要付违约金的至于违约金的数额法律上也是有规定的,当然不合法的合同法律是不会认可的,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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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18
公司已经提前声明了而你又签了协议表明你同意,在法律上来说签过合同都是按照合同进行法律只认同合同强买强卖的除外你这个不属于强买强卖所以法律不会站在你这边
第2个回答  2015-07-18
不是合同问题现在人跳槽快,是想留住人,只能用这种低级的做法。追问

谁也不愿意总换啊,况且这个就是如果你不签协议那么就可以走人。你想干就得签,最起码要保证自己权义是吧,以后万一有什么变动自己有保障。我知道五险一金是试用期也得缴纳,我不知道是不是一个协议就真的可以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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