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变更要重签劳动合同吗?

我是某大学中文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进入一家公司入职,岗位是行政助理,约定试用期3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转正之后,因生病住院请假2个月,康复后回公司复职,发觉公司更换了法人代表,实行新的岗位制度,将行政助理一职取消,被安排担任业务员。我要求按合同上约定的岗位安排工作,公司觉得合约是前任领导签订,且新的领导因为重新安排公司经营方式,有权对现有员工进行调整,不同意我的要求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要具备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信息,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对雇佣双方进行约束。用人单位更换法人代表,并不能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你与公司前任领导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合同,公司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职务,而不是随便更改。企业法人对企业生产经营作出重大调整时,有权对公司现有人员进行安排,但前提是要与员工重新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以调整岗位。而你未接到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也未协商一致,便直接被调换岗位,是违法的。有空可以看一些职场方面的信息对你会有所帮助,像六度伯乐网就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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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8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调动的,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所以最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2个回答  2014-09-23
我觉得这两个岗位之间相差很多,之前的工作职责已发生重大改变,因公司内部调整而改变了当时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和签订的情况,建议咨询律师或找个人事工作多年的HR,最后无奈可去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4-09-23
你说的应该就是公司更换了法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要重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愿意重签的可以重签,并且承认以前的工龄。不愿意重签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做出相应补偿。
第4个回答  2014-09-23
公司做法不当的,你该维护自己的权益,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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