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变更要重签劳动合同吗?

我是某大学中文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进入一家公司入职,岗位是行政助理,约定试用期3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转正之后,因生病住院请假2个月,康复后回公司复职,发觉公司更换了法人代表,实行新的岗位制度,将行政助理一职取消,被安排担任业务员。我要求按合同上约定的岗位安排工作,公司觉得合约是前任领导签订,且新的领导因为重新安排公司经营方式,有权对现有员工进行调整,不同意我的要求

第1个回答  2014-09-23
去仲裁把,只要公司法人存续,就要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不会因为领导变动而变动的。法人和法人代表不是一回事儿,这个你如果不懂可以百度。建议你仲裁时主张恢复劳动关系,这样公司要么给你安排成原来的岗位,或者无奈下多陪你点钱。
第2个回答  2014-09-23
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需要协商一致。
这样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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