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实际工资签合同可以仲裁吗?

不按实际工资签劳动合同,可以仲裁吗?仲裁的结果是什么?

当然可以仲裁,而且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补偿,可以在1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且不需要支付仲裁费。
如果出现工伤,则公司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有的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本来就不体现在劳动合同里的。合同里一般都只写基本工资。合同上的基本工资如果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一般没有什么风险需要仲裁的。员工仲裁的基本都是不按实际工资缴纳保险、劳动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类。仅为个人意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4-30
有的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本来就不体现在劳动合同里的。合同里一般都只写基本工资。合同上的基本工资如果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一般没有什么风险需要仲裁的。员工仲裁的基本都是不按实际工资缴纳保险、劳动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类。仅为个人意见。 查看原帖>>
第3个回答  2014-04-30
可以申请仲裁,结果要看你的证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