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员工出差加班的规定

我公司规定员工出差时间超过8小时的按8小时计算,不给加班费也不给调休,我想知这样做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劳动法又是怎样规定的?

1、由于出差比较特殊,很难遵守8小时工作制,一般出差单位会有补贴和特殊的待遇,并且劳动法对出差的工作时间这种没有特殊的规定。


2、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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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1、劳动法对出差时间的规定,现行的劳动法对出差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
2、劳动法只是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
3、如果出差过程中,存在超时工作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
4、出差过程发生工伤的,也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所以你们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 不过如果是私人企业的话建议你跳槽或者忍着 社会都这样 都为了利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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