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安置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和丈夫感情破裂了,无法挽回了。过两年村里的安置房就建好了,有房产证的,到时候应该是登我老公的名字。听说这个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是真的吗?

安置房是一种类似于经济适用房的房屋,由于安置房是政府拆迁了你的房屋补偿给的,所以相对其他房地产市场的普通商品房来说的。安置房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要看它满不满足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如果该安住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得到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都是归夫妻双方共同:1.夫妻双方在结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2.夫妻双方在结婚后生产、经营的收益;3.夫妻双方在结婚后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4.夫妻双方在结婚后所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安置房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则可以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来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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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09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已经离婚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当时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则属于共同财产

祝好运!
第2个回答  2010-05-09
我想请问你的是?安置房是在你们婚前还是婚后所有的,这个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是婚前有某一方所有,那么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后才拥有的,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5-09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第4个回答  2010-05-09
打死不离婚 要离婚 也得等房子 到手 分了钱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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