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离婚协议内容:1:男方拆迁货币安置费男方只要一万元人民币,其余的男方自愿让给女方作为补偿。2男方自愿放弃其它夫妻共同剩余财产。我的拆迁房屋是离婚后她们给我抽去的,现在还没办产权,但《拆迁房屋安置登记表》确实有我的名字,现在我这个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我能不能反悔这2条协议?但是现在已经快两年了,我能不能要的回房子,现在我还能反悔协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