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的离婚协议内容:1:男方拆迁货币安置费男方只要一万元人民币,其余的男方自愿让给女方作为补偿。2男方自愿放弃其它夫妻共同剩余财产。我的拆迁房屋是离婚后她们给我抽去的,现在还没办产权,但《拆迁房屋安置登记表》确实有我的名字,现在我这个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我能不能反悔这2条协议?
但是现在已经快两年了,我能不能要的回房子,现在我还能反悔协议吗?

第1个回答  2007-05-06
一,如果你们已经协议离婚了,那么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不执行,对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二,如果你们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在一年内请求变更,你已经快两年了,过了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4-25
可以反悔,法律规定在一年内对离婚协议反悔的都可以起诉的,所以抓紧时间吧!如果你现在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么离婚协议书还未生效,当然也能反悔。:)
第3个回答  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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