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过户10年后,原房东的父亲找来说根据民法典,他有居住权,要求居住,法律有这个规定吗?

如题所述

买了二手房过户10年后,原房东的父亲找来说根据民法典,他有居住权,要求居住,他的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新的民法典才有居住权这个概念,10年前是没有的,不需要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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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4
没事没二手房过户十年以后,元芳多的父亲找了个说,根据民没二手房过户十年以后,元芳多的父亲找了个说,根据民法。点它有居住权要求居住没二手房过户十年以后,元芳多的父亲找了个说,根据民法。点,他有居住权要求居住,这个应该有没二手房过户十年以后,元芳多的父亲找了个说,根据民法。点,他有居住权要求居住,这个应该有规定。
第2个回答  2021-07-15
你是要在买二手房过户时,手续齐全,那么房权就完全属于你的了,原房东的父亲纯属无理取闹,如果他再继续纠缠,你可到法院起诉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7-14
没有。即使原来的房子是他买的,但给了他儿子,他儿子又卖了,产权都改了,有他什么事?民法典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是那样的话,世界就乱套了。
第4个回答  2021-07-14
都过户了。还有个什么居住权哦。没过户就难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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