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是外贸,每月拿的是3000+的工资,年底另发每单的“提成”约5万左右。之前我因腰突请了大半年的病假(在职工龄10年,无固定期合同),在此期间上级领导口头承诺让我好好休息,回来后“该是你的还是你的”。现回公司上班,我所有的客户(业务)都转给你别的同事,手头无事。每月只能拿3000+我想请问我能维权吗?我觉得公司是想架空我,估计不给业务,拿“死工资”,逼我自己离职。如果解除合同是否我只能拿到3000*10?能否帮我出出主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