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怎么上户口?

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建议,应当出台相关行政规章,制定非婚生子女落户的全国统一标准,取消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怎么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这是确定的,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用担心没有结婚证不能为子女办理户口的问题。

那么,如何办理户口呢?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

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如果要上户口,孩子可以随母亲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以拿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还有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去做亲子鉴定,然后拿着亲子鉴定书,到公安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有些地方是需要生育证,这时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金额的社会抚养费,然后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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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5
合法婚生子女。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弄齐上面材料,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它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亲生的或者一方亲生的,第二种是抱养的,这种是双方都没血缘关系的,具体上户口问题,需要具体分开来说
第2个回答  2021-03-15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
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第3个回答  2021-03-15
人民政协报民意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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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一段时间,“非婚生子女”因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要求,有相当一部分人无法取得合法身份。这一问题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发布后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非婚生子女想要落户却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采访到两位“00后”,自出生至今20年没有户口的生活,不知何时才能结束。

01

杜文霞

“母亲不配合,父亲没房产,我就不能落户了吗?”

出生于2000年11月的杜文霞,家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杜文霞的父母都是北京本地农村户籍,当年生下她和哥哥时,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兄妹俩也因此成了“非婚生子女”。由于母亲和奶奶的关系不好,杜文霞还没满月,母亲就离开了家。此后,父亲常年外出打工,杜文霞就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在兄妹俩上小学的时候,爷爷突然去世,奶奶改嫁,家里就只剩下她和哥哥两人,每天饥一顿饱一顿地勉强度日。因为无人照看,哥哥在杜文霞10岁时意外溺水身亡。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自然也没有人去关心杜文霞上户口的事。到了年龄之后,杜文霞上了小学。在她的印象里,农村学校管得不严,因为校长和爷爷认识,所以不需要什么手续就上学了。后来初中、高中也都是正常考上去了,直到高三临近高考,老师才告诉杜文霞:因为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她无法报名参加高考。

无法参加高考的事实让杜文霞难以接受。此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已经出台,在了解了相关政策后,杜文霞找到派出所,希望将自己的户口落在父亲名下。但户籍警察却告诉她,由于其父名下没有房产,所以不能给她落户。杜文霞家的房子都在爷爷名下,爷爷去世后房子有纠纷,现在处于冻结状态,因此父亲和她虽然住在此处,但却是“无房户”,杜文霞也就无法落户。父亲这边的路走不通,杜文霞又去寻求亲生母亲的帮助。但母亲早就有了自己的家庭,虽然条件符合,却因为不想和他们父女扯上关系,坚决反对杜文霞随她落户。母亲的反对和父亲的有心无力最终还是让杜文霞错过了高考。杜文霞说,那段时间她特别难过,甚至有些抑郁。临近高考那段时间,她已经不再去学校,因为一听到大家说高考的事,她就忍不住想哭。她不理解为什么自己一个简简单单想要上学的愿望,母亲都不愿意成全她;不明白为什么上一辈的恩怨要让她一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

虽然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难过和消沉,可杜文霞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开始新的生活。但越是走入社会,她就越体会到没有合法身份带来的不便。在朋友的帮助下,杜文霞找到了她的第一份工作。本来已经安下心来工作了几个月,却因为新来的领导得知她没有身份证,而被强制要求离职。对此,杜文霞觉得十分委屈:自己明明干得很好,为什么要因为没有身份证被辞退?后来再找工作,她就把自己的实际情况告诉对方。大多数时候仍然是碰壁,但偶尔也能找到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不过都做不长。

这几年,虽然之前上户口的路被堵死,但杜文霞一直没有放弃寻求新的解决办法。每隔一段时间,她就会上网查查国家有没有出台新政策。每次得到一点消息,她就去认真打听一下,再去派出所问问。但直到今年,她在户籍警察那里得到的回复仍是:“你先去解决你家的房产问题,解决好了再来找我们。”最近,北京市拟为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设立“公共户”,以解决他们的落户问题。这让杜文霞看到了一丝希望。但她查询政策后发现,她这样的情况并不在解决范围之内。杜文霞很是失望。她多么希望“公共户”政策能把像她这样因无房而无法落户的人也纳入其中。不幸的人生遭遇让杜文霞一天天变得坚强,但她仍然期盼自己的户口问题能够早日解决,然后和正常人一样,追求幸福的生活。

小葵(化名)

“父母都不配合落户,我就应该被政策抛弃吗?”

小葵(化名)是杜文霞在网上认识的朋友,两个人年龄相仿,经常通过网络聊天。而她们聊得最多的内容,就是相同的遭遇——同为“非婚生子女”,且至今不能上户口。小葵出生于2000年1月,父亲是北京的一名退休干部,母亲则是从浙江来到北京工作的“外地人”。父母在什么样的状况下生下了她,她不得而知,只知道因为“非婚生”,父亲根本不认她,21年里,她从来没有见过父亲一面。只有她和母亲两个人在北京相依为命。和杜文霞一样,小时候的小葵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和别人的不一样。记忆中唯一的一次,是小学老师在班上提过她没有身份证的问题。那个时候她还不懂身份证有什么用,只记得同学都说她是外星人。虽然顺利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但好景不长。高一结束的那个暑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出台,小葵被学校勒令退学。学校告诉她,只要她办好户口,就可以立刻回来上学。从此,小葵就和户口问题开始了长达5年的“斗争”。

小葵去生父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户口,派出所告诉她,“需要父亲同意,否则就不能落户”“需要父亲拿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但素未谋面的父亲坚决不同意小葵随他落户,小葵母亲也不同意她
第4个回答  2021-03-15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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