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房继承和分配问题

先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情况,我身在成都,90年代的时候,父亲在铁路局上班,分得一套福利房,一直在居住,后面父亲不幸去世。现在这套房子在出租中,我跟随母亲以及继父住到另外的地方了。下面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专业人士。
1. 这套房子是否可以回原单位去拿房产证?需要什么人才能拿到?
2. 这套房子当时咨询的时候,说的是我的爷爷奶奶有10%-15%的继承权,是这样的情况吗?
3. 如果这套房子分配的话,应该是怎样分?如果爷爷奶奶去世之后,我父亲的兄弟也同样的享有爷爷奶奶的这部分继承权呢?
谢谢各位了

确实会非常麻烦

1、分得的福利房是否可以拿房产证,取决于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单位的态度,据我所知很多福利房是办不了房产证的,或者单位就不给办。

2、咨询意见是对的,如果你父亲先于你爷爷奶奶去世,你爷爷奶奶是可以继承一部分产权的,除非他们明确表示放弃。具体份额要看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的情况。理论上说,如果这个福利房是你父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遗产是房产的一半,你爷爷、你奶奶、你妈妈和你四个人平分(假设你是独生子女),所以你爷爷奶奶的合计份额是25%。

3、现在分配的话如2所述。在你爷爷奶奶去世之后,你的伯伯叔叔确实也能分到一点,但份额很少。

4、如果你爷爷奶奶还在世,建议由他们两个出一份放弃继承的声明并公证,然后去单位把房产证过户到你和你妈妈名下,或者直接全部过户给你。需要什么材料应以单位和当地房管局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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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9
房改房,如果当初没有做好上市手续,现在做非常之麻烦!第一继承人应该可以拿到。具体的要问房交所。在这上面问没用的,各地政策不一样。赶紧做吧,时间久了会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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