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情况,我身在成都,90年代的时候,父亲在铁路局上班,分得一套福利房,一直在居住,后面父亲不幸去世。现在这套房子在出租中,我跟随母亲以及继父住到另外的地方了。下面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专业人士。1. 这套房子是否可以回原单位去拿房产证?需要什么人才能拿到?2. 这套房子当时咨询的时候,说的是我的爷爷奶奶有10%-15%的继承权,是这样的情况吗?3. 如果这套房子分配的话,应该是怎样分?如果爷爷奶奶去世之后,我父亲的兄弟也同样的享有爷爷奶奶的这部分继承权呢?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