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代替被保人签名,被保人不同意,未办理补签名,合同有效吗?可以申请全额退保吗?

如题所述

投保人可以代替被保人签名。在被保人未满18周岁的前提下。如果被保人满18周岁。不可以代签。合同属无效合同。也不可能全额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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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03
凡是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字的都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代签,不然属于无效合同!可申请全额退保!
第2个回答  2010-05-02
保险、法学双学士:
不能全额退保的,因为一部分钱已经给代理人发佣金了,还有些其它的管理成本等等,这笔钱是不能退的。不论是否存在代签名都不能全退。
另外这个合同是无效的。除非投保人是被保险人的监护人,否则无权代签。有人提到,两年后合同就有效了,这应该是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体现,但保险法也没具体提到代签名算不算不实告知。个人感觉,这份合同自始无效。
第3个回答  2010-05-02
代签名两年后默认有效。不能全额退保,如不想保可去保险公司咨询。
第4个回答  2010-05-02
不论合同是否有效 你都是得不到全额退款的
投保人有如是告知的义务 你做到了吗?
既然知道被保人不同意 没有补签 为什么不在合同生效前说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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