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女子因为狗掉进河里,大喊救命,16岁男孩跳入水中施救,不幸溺水失踪。有市民说,求救女子当时大喊“救一救,妹妹(实际是狗)”之类的,之前有网民认为女子的语言造成误导,让男孩以为是有人溺水,从而进行了施救。不过,有两名第一目击者表示,女子在向男孩求助时,已表示落水的是狗。
救援人员经过两天的搜救,在男孩跳水救狗位置下游近1.5公里左右的位置,找到了男孩,已经没有生命体征,遗体被打捞上岸。
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信息。没有奇迹,不知道看到孩子遗体的那一刻,他的母亲该是多么的悲伤。不知道当时高喊救命,让男孩帮忙下水施救的女子,会不会内疚?现在男孩已经死亡,剩下的问题当然是责任追究的问题。
要搞清楚责任承担,必须查清楚事实真相,搞清楚当时男孩下水前,到底知不知道要救的是狗。如果不知道,女子的责任会严重很多,如果知道,那么相对来说,女子的责任要小一些。
少年家属认为,当时男孩在那边打篮球,狗主人呼救时把宠物叫“妹妹”误导男孩,不理解为什么要向未成年寻救。男孩的父亲表示当天儿子还给他打电话祝父亲节快乐,孩子不会游泳。有清洁工告诉媒体,女子喊的是救狗,但是周围没有人,少年便下去帮忙。有律师称,不论少年在施救时是明知“救人”还是“救狗”,都可以构成“见义勇为”。
不管女子怎么赔偿,男孩的命都回不过来了。所以,一定要教育孩子,帮助他人是对的,但是也要分清轻重,救人也要建立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如果是救狗,那更没必要以身试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