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孩被2名女生误导,下河救人溺亡,这两名女生将会被如何追责?

如题所述

成都一名男孩子听到了救命的声音,被两个女孩子误导跳下了水里面,结果下水溺死了,那么这两名女生将如何被追责呢?

其实这件事情 不能够从单方面来说,一方面男孩子见义勇为,很勇敢,却不顾自己的性命安全,没有思考直接行事,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不负责任,另一方面两个女孩子并不是自己掉进了水里就喊救命,让人觉得很可笑,看见男孩子出事,两个女的直接跑掉了,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确实没有道德,只是宠物掉进去了,没必要这样误导别人 不和别人说清楚,确实要承担一些责任。那么如果我们遇到这种喊救命的事情,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确认受害者

如果事情发生你连是谁喊救命,还有因为什么喊救命,你就冲动地去行事,那么说明你太不理智了,所以如果一看到有人喊救命,如果自己没有能力,只能够先报告警方,实在来不及,你也只能是确保自己的安全之后才去救人,像这种因为宠物掉水里,自己不确定就跳下去,完全不顾生命安全,完全是不合理的一个做法,我们要引起重视。

二、尽力就行

现在救人也需要理智对待,并不是说不要救别人 而是应该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去帮助就好了,如果自己生命都不管不顾了,如何对家人负责呢?这个男孩子确实就是缺乏一点点理智,也是因为救人心切,缺乏了自己的思考,没有考虑到家人。所以救人一定是尽力就行。

男孩子的父母特别伤心,两个女的如果有良知的话,应该给予赔偿,安抚受伤的家长,这也是对受害者父母的宽慰。这件事告诉我们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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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4

被误导下河救狗的16岁男孩确认溺亡,两名女生必须要为此事承担责任。狗主人对于见义勇为者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为见义勇为者受到损失,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生命健康损失,受益人都应承担补偿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事件中两名女生应对见义勇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2年6月22日,一名16岁的男孩在四川成都下河救狗的过程中不慎溺亡,令人深思,在这次的事件中求救,女子在呼救时曾大喊救一救妹妹,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这名16岁的少年目睹整个过程的清洁工大爷,则表示女子喊的是救狗狗,事情进展到现在扑朔迷离,案件仍在进一步的进行当中,从这次的事件中也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盲目进行见义勇为的行为,必须小心谨慎,以免付出自己鲜活的生命。

我认为在此次事件中两名女生必须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无论是一只多么名贵的宠物狗,多么感情深厚的宠物狗都不如一条鲜活的生命,两名女子的行为,存在误导他人的嫌疑,对于16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从未成年人角度上来看,从事见义勇为行为本身就存在着极大的风险。

人民政府是绝对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的,那么谁导致了这个男孩下河的那么就应该由谁来负责,任何人都绝对不能够逃脱这件事的责任必定会追究到底,因为诱导这个小男孩下河,是非常过分的一种行为,也是令人愤怒的一个事情,明知道这个男孩这么小,没有主观思想,还诱导这个男孩下河。总的来说,只要是谁导致了这个男孩下河的人,那么就由他来负责,正是因为他的原因导致这个男孩出现了这样的事故,那么就应该为此负责。

第2个回答  2022-06-25
我觉得对于这起事件当中,这两个女孩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是的话,应该这位男孩的家人可能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为自己维权。
第3个回答  2022-06-25
我认为这两名女生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对他人的教唆行为,这种行为导致她人死亡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这两个人可能会被判处教唆犯罪。
第4个回答  2022-06-25
这两个女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他人的教唆行为,这样的教唆行为已经导致了他人死亡,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这两个人的行为可能会被判以教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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