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用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5
转眼又到了求职季。毕业后,很多小伙伴会选择去一二线城市工作。毕竟大城市工作机会多,工资也不错。一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比较高。但是在大城市生活,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太难了!房价太高,房贷不堪重负,一些小伙伴被迫选择回老家或者附近城市买房。
这种情况下,利率更低的公积金贷款能派上用场吗?很多小伙伴对公积金贷款异地买房其实不太了解。为了帮你在异地买房时省点钱,今天一个小窍门给你讲一讲~
当然可以!但是每个地方的使用规则都不一样。
目前,地方政策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实现省内异地贷款。如郑州、南京、沈阳、济南、昆明、兰州。
2.异地贷款,实现特定城市互通。拿栗子:来说。中部的武汉、长沙、南昌、合肥组成“中部三角联盟”。在这四个城市任意一个城市买房,公积金都可以从其他地方贷款。
3.实现公积金全国异地贷款。您在其他城市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以下17个城市贷款: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哈尔滨、广州、深圳、天津、厦门、海南、太原、Xi、西宁、银川、成都、贵州、石家庄。但是,这里有个重点:如果你在以上17个城市交了公积金,想异地买房,这个是不支持的!
这些是小昭学到的一些政策。各地的相关规定会不定期更新。大家一定要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在买房之前,朋友们一定要提前了解当地的公积金中心!买房是人生大事,不可大意!
其实和常规公积金贷款差不多。在此基础上增加三个条件:
1.异地公积金存款证明
2.过去12个月员工公积金存款明细
3.名下房产的证明
前两项是证明你在工作单位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简单,可以通过缴纳社保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获取;第三项是核实你是否具备贷款条件。一般只有首套房或者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所以稍微复杂一点。需要去工作地、买房地、登记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拿到无房或者首套房的证明。
异地公积金贷款的细节就是这样。更多详情可以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另外查公积金,上招行App,最新福利活动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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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法律分析:其实是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一般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公积金异地贷款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相关问答: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可以的。
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时点前六个月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并且自申请贷款时点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为该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有一方为该市户籍,在该市购买自住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即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能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发放对象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须知所称“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下列情况下购买的自住住房:
办理材料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必须共同到场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并根据购房情况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一)购买本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借款申请人或所购住房共有权人为单身,仅需提供本人材料);
2、婚姻状况证明(借款申请人或所购住房共有权人为单身的,须当场填写《婚姻状况声明书》,因离异或丧偶而单身的,须另提交离异或丧偶的有效证明);
3、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4、购房发票;
5、当前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提供);
6、当前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累计缴存年限满3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清单原件(未满36个月的提供全部)(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提供);
7、《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贷款申请表》(当场填写);
8、《借款人产权比例分配承诺书》(当场填写);
9、《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情况表》(当场填写)。
(二)购买本地存量房: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借款申请人或所购住房共有权人为单身,仅需提供本人材料);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结婚证(因离异或丧偶而单身的,须另提交离异或丧偶的有效证明);
3、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4、卖方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已付房款凭证;
6、当前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提供);
7、当前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累计缴存年限满3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清单原件(未满36个月的提供全部)(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提供);
8、《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贷款申请表》(当场填写);
9、《借款人产权比例分配承诺书》(当场填写);
10、《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情况表》(当场填写)。
注:
1、借款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须提供军官证及由部队政治部门、军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现役军官证明原件。
2、职工家庭存在其它情况的,应提供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3、自2020年10月15日起,职工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职工家庭自住住房套数,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的贷款信息记录进行认定。
4、第二次贷款申请须在还清第一次贷款后次月才能再次办理。
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并取以下限额标准的最低值:
1、房屋总价款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价款。
2、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
3、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确定的贷款限额。
4、按照借款申请人、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注意事项
1、关于房屋总价款的认定:
(1)商品房为购房合同总价;存量房为备案价和评估价中的较低价;
(2)商品房购房合同总价包含装修价款的,其房屋总价一律按扣除装修价款计算(购房合同中明确装修价款的直接予以扣除;购房合同中未明确装修价款的,按购房合同总价的15%予以扣除);
2、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3、借款申请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共同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乘以各自缴存公积金年限对应的倍数之和。
4、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时,按时、足额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方可累计计算,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纳入缴存年限计算范围,但计算缴存余额时可一并纳入计算。
5、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的2倍计算;
6、月收入按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前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不足的,可选择降低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或根据担保公司要求增加抵押物(或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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